平時沒有工作,吃住都在網吧,沒錢就去廢品收購站盜竊廢紙板販賣以供上網開銷,這就是魏某的生活。近日,因多次盜竊廢紙板獲利204元,魏某被浙江永嘉法院一審判決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
23歲的魏某來自江西,與所有新生代農民工一樣,只身在外,生活并不輕松,然而又與其他人在奮斗拼搏不同,年紀輕輕的魏某卻好逸惡勞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2012年5月4日晚,魏某來到永嘉縣橋下鎮下新屋21號被害人黃某的廢品收購站附近,看到門口成捆的廢紙,正囊中羞澀的魏某萌生了“偷點廢紙板賣給廢品收購站”的念頭。當晚魏某從黃某處偷得廢紙板45公斤,然后謊稱廢紙板是自己收購所得又將其賣至橋下鎮京岸村陶某的廢品收購站處獲利41元。
此后,魏某又先后三次到被害人黃某的廢品收購站盜竊廢紙板114公斤、67公斤、35公斤。前三次竊取的廢紙板均賣至橋下鎮京岸村陶某的廢品收購站處。2012年5月11日凌晨,魏某第四次去盜竊廢紙板時被當場抓獲,涉案的廢紙板二捆35公斤也被追回。經價格鑒定,被害人黃某四次被盜的廢紙板價值分別為人民幣41元、103元、60元、32元,合計人民幣236元。
永嘉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構成盜竊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