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獲悉,從7月10日起,新疆進一步降低農產品(000061,股吧)生產流通環節用電、用氣價格及商業用電價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稱,此次降低流通費用的具體規定是,規模化肉牛肉羊、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平價商店、開展鮮活農產品儲藏業務、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根據受電變壓器容量分別執行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價格或大工業用電價格,用氣價格比工業用氣價格高的地區降至工業用氣價格水平,執行城市燃氣(工業)價格;鼓勵類商業用電價格根據受電變壓器容量分別執行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價格或大工業用電價格(鼓勵類商業參見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此前,國家發改委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為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分別下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的實施意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表示,規模化肉牛肉羊、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有利于緩解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成本上升壓力,促進農產品終端市場價格穩定。經初步測算,一個規模3萬頭的生豬養殖企業,每年可減少電費支出約10萬元。 |